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欧特美轨道交通装备配件制造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烟台市海阳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东、南京街北、深圳街南、台湾路西
法人代表:聂长海
竣工日期:2025年9月(二期)
项目简介: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委托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欧特美轨道交通装备配件制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4年5月13日取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的环评批复(海环审[2024]006号)。
项目于2024年9月进行了一期验收,验收内容包括:1#厂房(仓库)、2#厂房、3#厂房(打磨喷砂、金属表面处理工序)及研发楼、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食堂、宿舍等配套设施。
本次验收为二期验收,验收内容包括:5#厂房玻璃钢材质配件生产及3#厂房涂装工序(喷塑、1~4#喷漆线)。二期验收投资8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企业于2025年9月12日重新申请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70687MA3M1PC10K002Y。于2025年10月委托山东环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环境状况进行了检测。
二、验收监测结果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废水中各污染物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海阳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标准。
废气:本次验收涉及P1、P3、P4、P5、P6、P7、P10、P11、P12、P14、P15共11根排气筒,监测结果表明,各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
噪声: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暂存于固废间,定期选择有资格、有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烟台顺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三、公示内容及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3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ssYFrPx2qWZpi7TKWicVw?pwd=m29u
提取码: m29u
四、公示期间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俊杰
邮箱:wangjunjie0623@163.com
通讯地址:烟台市海阳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东、南京街北、深圳街南、台湾路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