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环保单位夏季对企业的要求主要集中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危险废物管理、防暑降温与安全生产、能源与设备管理四大方面,具体如下:
一、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
错峰生产:烟台环保单位倡导涉VOCs工业企业实施日间错峰生产,减少高温时段(如每日08:00-18:00)的涉VOCs生产作业,降低溶剂型油墨、涂料、胶粘剂和稀释剂使用量。
密闭作业:调漆、调胶、涂装、施胶、干燥、调墨、印刷、清洗等涉VOCs排放工序作业应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作业过程中散发的废气应进行收集并引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设备维护:烟台环保单位倡导涉VOCs工业企业需按照废气治理设施“先启后停”原则运行,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后再启动生产设施,生产设施停止后,废气收集处理完毕方可停运废气处理设施。
二、危险废物管理
规范贮存:根据《固废法》要求,企业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规范贮存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
加强巡查: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告知固废露天堆放的危害,同时安排人员加强巡查,确保固废规范放置。
三、防暑降温与安全生产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企业应合理安排和调节作息时间,尽可能避开高温时段生产,减少超时加班生产,做到劳逸结合。
提供防暑降温物资:企业应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
四、能源与设备管理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烟台环保单位建议企业可通过替换或改装高耗能旧设备,如投资余热回收和热电联产系统、使用更好的LED等,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加强设备巡检:烟台环保单位建议企业应加强对管线的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备足应急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