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突发事件烟台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烟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烟台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下是该办法的要点概述:
一、定义与适用范围
定义:烟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方案。
适用范围:烟台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修订等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
烟台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烟台应急预案分类
按照制定主体划分,烟台应急预案分为政府及其部门烟台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烟台应急预案两大类。
政府及其部门烟台应急预案包括总体烟台应急预案、专项烟台应急预案、部门烟台应急预案等。
单位和基层组织烟台应急预案包括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等编制的烟台应急预案。
四、编制与审批
编制:烟台应急预案编制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紧密结合实际,在开展风险评估、资源调查、案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
审批:不同层级的烟台应急预案审批程序有所不同。例如,国家总体烟台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总体烟台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内容要求
烟台应急预案应当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主要任务、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措施、人员疏散转移、应急资源调用等内容。
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侧重,例如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烟台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等,而市县级专项和部门烟台应急预案则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管控、现场管控等。
六、培训与演练
烟台应急预案管理单位应当有计划、有组织相关人员对预案进行演练,做好宣传与培训工作。
七、修订与备案
烟台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并向有关单位备案。
八、信息化与智能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注重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推进烟台应急预案管理理念、模式、手段、方法等创新,充分发挥烟台应急预案牵引应急准备、指导处置救援的作用。